北京市医改办2月7日发布通知,从近期开始,逐步停止医保门诊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及诊疗设备的备案管理。对于这些项目,医保将不再办理设备和材料备案工作,不再发行备案文件和图片。取消备案后,对于设备、材料使用,医疗机构及时向医保部门报销,报销按照明细进行结算。
医改办的通知中并未提及价格问题,但有媒体引用北京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的话称,此项政策的实质是取消了北京市医保目录基础上的药品折扣,基数上提至基准价之上,使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据北京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备案管理的建议于去年出台,因为医学技术的更新要求不断打破传统的规则,备案审批流程不能及时适应新技术的引进,给医务人员和患者带来了麻烦。在取消备案的同时,医保个人账户也将逐步用于全部专科医生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的支付流程。
专家认为,此次取消药品备案管理制度可以缓解备案压力,并有助于药品的价格下降,同时也为患者提供更透明、更省心、更公正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