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方法:
一、计算每月申报工资收入:月收入=税前收入-五险一金(包括社保、公积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六项)
二、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收入-扣除的附加扣除-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
1.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在征税标准确定之前,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一个固定数额,在这个数额以下的劳动报酬所得不涉及个人所得税,而在这个数额以上的部分则适用个人所得税。
2.税率(适用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20%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税率25%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30%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35%
-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税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