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花鼓戏起源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始于明代。至清代,经过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广泛流传的音乐剧种,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戏的表演形式独特,包括鼓、花、板、子、唱等多种表演形式,它通过丰富的表演方式、高亢的唱腔、精妙的器乐演奏,将话剧、戏曲、音乐和舞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花鼓戏舞台上的演员,有花鼓、板、子、绅士、小丑等多种角色。其中,花鼓是花鼓戏表演的主要乐器,鼓手打出有节奏的鼓点,旋律和节奏相得益彰。
湖南花鼓戏的演出内容丰富多彩,包括历史小说、民间传说、神话传说、历史戏剧、现代历史等不同主题。花鼓戏既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现代审美意义的艺术形式。近年来,湖南省一直在加强花鼓戏的保护与传承,发掘和整理花鼓戏的经典剧目,以弘扬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