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品种法在我国被广泛应用于物品的认证、审查、评估、使用和管理等多个方面,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够使用品种法。那么品种法适用于哪些情况呢?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品种法适用于何种产品
品种法适用于以下几种产品:
- 新品种的培育、选育、评估及推广应用
- 尚未公开的新品种
- 已在国内外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合法保护的新品种
- 其他被法律规定应该适用品种权保护的农作物、林木、园艺作物、畜禽和微生物等。
二、品种法适用的保护主体
品种法适用于以下主体: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在申请获得品种权之前的育种活动和选育活动
- 获得品种权的品种权人和合法的权利继承人
- 已经对享有保护的品种进行了思想成果转化并取得了成果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品种法不适用情况
品种法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人工培育或改良的微生物品种
- 非法保护的品种
- 生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等活动
- 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品种。
总的来说,品种法的适用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但是在具体应用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不能随意使用。